9月20日晚,由中宣部、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联合评选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名单在京揭晓,共评选出54位全国道德模范。校友王争艳荣获“全国道德模范”称号。
被群众亲切称为“小处方医生”的汉口医院副主任医师王争艳,是武汉市民“海选”出来的“百姓心目中的好医生”。她多年来一直坚持以廉价的小处方行医,深受群众好评。
作为全国敬业奉献模范,王争艳在接受采访时说:“医生这一职业特别需要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,因为医生的工作直接关系群众的健康和生命,有时候,我们的一点爱、很小的付出就可以挽回整个生命。当医生不能有一丝私心杂念,病人是最敏感的,好与坏都能体会出来。”她表示,希望医疗行业能出现越来越多敬业奉献的好医生,“期待百花齐放、百花争艳,到时候,我愿做一朵小花,隐在花丛中让人辨不出”。
王争艳1984年毕业于我校同济医学院。1990年获“第三届白求恩杯武汉市卫生系统优秀服务先进工作者”称号。1991年获“武汉市第三届新风杯先进个人”称号。2003年获“武汉市抗击非典先进工作者”称号、“郑州铁路局‘三八’红旗手”称号。2009年9月,被评为武汉市首届“我心目中的好医生”,武汉市卫生局授予她“武汉市优秀社区医生”称号,12月,武汉市人民政府授予她“上医之境”匾牌;2010年1月5日,卫生部授予她“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个人”称号。2010年6月12日,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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